竞争性磋商(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12405

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博能字第20230303、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4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博能字第202303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项目名称

详细要求

数量

合同包预算

1

2023年度创新创业互联网+大赛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

236000.00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或2022年度均可)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开户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9、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950号1号楼)

1、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报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我司再将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fjbnzb@126.com邮箱)。

2、磋商保证金及报名费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 021 003 001 000 002 4075)

3、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在购买文件同时一并交于采购代理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950号1号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4月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950号1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址: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13615980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1071号142室

联系方式:小姚/13799630281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博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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