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小额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旨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院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征集计划最终录取15家符合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欢迎在莆田市内设有办公地点,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及熟悉莆田市工程招投标规则、具有丰富的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二、入库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2、业绩要求:本公告往前三年内,代理完成一个政府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指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完成)。提供一份近三年来(日期以财政审核报告所署日期为准)莆田市行政区域的市、县区级财政审核部门盖章确认的审核报告书或预算审核结论。
3、办公设施:在莆田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规范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监控室等必要设施,学院将进行实地考察验证。
4、同意学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入库要求,并签署提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入库承诺书》。
5、本公告日期往前两年内有以下情况均不符合入库条件:一是被审计、纪检等部门发现其在行使代理职权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的;二是曾在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因不良行为被我院发函提醒或书面警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方式
1、请有意参与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公司资质证明、业绩清单(合同及公告等)、办公场所照片及地址信息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2、将上述材料整理成电子版(PDF格式),并附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709761105@qq.com。
3、邮件主题请注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征集申请-公司名称”。
四、遴选流程
1、对报名成功的代理机构进行材料初审,并通知符合入库条件的全部代理机构到场(携带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代理机构采取双随机摇球方式选取20家并编号,学院将组织综合评审小组按照编号顺序对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实,按编号顺序核实直至录取15家合格的代理机构。
2、最终入选的社会代理机构通过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正式建库,并通过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正式对外发布。
五、合作期限
1年。
六、截止日期
请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2025年3月27日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征集详情,请联系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100570116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学院期待与广大招标代理机构携手合作,共创美好未来!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积极响应,踊跃报名。
附件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入库承诺书》
2.《服务费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入库承诺书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自愿申请加入学院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库,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二、独立公正执业
我单位承诺在代理过程中保持独立、公正,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不泄露招标过程中的任何保密信息,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维护招标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专业服务能力
我单位承诺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和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拥有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有效,为学院提供高效、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接受监督
我单位承诺按照学院规定标准合理收取代理费用,并按照省市财政相关规定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履行责任与义务。接受学院及相关部门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学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其他
(一)材料真实性
我单位承诺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公司资质证明、业绩清单(合同及公告等)、办公场所照片及地址信息等,均真实、有效、合法。如有虚假或不实信息,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单位取消我单位入库资格的处理。
(二)无不良记录
我单位承诺在近两年内(遴选公告往前两年内)未因招标代理业务,被审计、纪检等部门发现其在行使代理职权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或未在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因不良行为被学院发函提醒或书面警示的情况。如被发现隐瞒,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单位取消我单位入库资格的处理。
我单位承诺截至提交申请之日,我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禁止或限制进行中介业务的处罚期内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我单位已详细审查遴选公告及有关文件,并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同意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承诺单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2
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基准费率下浮20%支付,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基准费率下浮20%支付,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该费用包括交通费、现场勘察、办公等所有费用,单项代理合同金额(含招标代理费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超过三万元。服务费用每半年汇总支付一次。